省经信委关于公布安徽省第一批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1 浏览量:3144
皖经信节能函〔2012〕837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 广德县、宿松县经信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要求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2〕33号)相关规定,经各市初审、推荐,我委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同意对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等第一批30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予以备案,现将备案名单及其评估行业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市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日常监管与指导。各节能评估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节能评估服务水平。 附件:安徽省第一批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